8月4日,重庆市燃气集团、市市政委、市环卫局等部门在南岸区天然气分公司召开燃气代征垃圾处置费信息系统开通仪式,全面启动该区燃气代征垃圾处置费工作。
一直以来,该区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主要由江南营管所代为征收,但由于征收基础较差,困难户数较多,拒缴或少缴等现象突出,导致垃圾处置费征收开展效果较不理想。去年底,重庆市先后在江北、巴南、北碚、渝中四区进行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遂决定改由燃气公司代收垃圾处置费。从南岸区实际来看,主城居民燃气“一户一表”率达98%,已具备由燃气代收的基本条件。征收方式改变后,垃圾处置费标准不变:城市居民按每户每月8元;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和社会团体每人每月2元;集贸市场、餐饮、旅馆、酒店、交通运输、厂矿企业单位按垃圾产生量计收,每吨110元。此外,低保、优抚对象继续享受免征政策。
随着燃气全面代征生活垃圾处置费信息系统的建立,南岸区将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抓好征收系统切换和设置期间的相关交接工作,做好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燃气代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通过主管部门上门征收和自来水、税务、燃气代收等多种征收渠道的齐头并进全面做好垃圾处置费的征收工作,圆满完成南岸区的垃圾处置费征收任务。